“平安站车路,金盾护你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加大列车治安管控,重点整治“高铁吸烟”“霸座占座”“醉酒滋事”和恶意逃票等治安问题。近日,连续发生3起高铁吸烟案件,均被铁路公安机关处罚。

  “躲猫猫”吸烟被处罚

  8月13日,年过六旬的杨某乘坐G384次列车从吉林到天津。列车自吉林站开车后,杨某感觉烟瘾难耐,19时30分许进入7号车厢卫生间吸烟,没抽两口就触发了列车烟雾报警,警觉的杨某立即将烟头扔进马桶并迅速离开了卫生间。杨某见没有被发现,躲在车厢沾沾自喜。一个多小时后,杨某再次躲进7号车厢卫生间吸烟。列车烟雾报警后,杨某准备离开厕所时,列车乘警及工作人员已经赶到,杨某被抓了个正着。列车到达天津西站后,乘警将杨某移交到天津西站派出所处理。最终,杨某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列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180天内限制乘坐火车。

  “烟瘾大”吸烟被处罚

  8月15日11时47分,天津西开往上海虹桥G211次列车运行至济南西至南京南区间,乘警接列车长通报,2号车厢卫生间发生烟雾报警,造成列车降速,请乘警立即赶往处置。接报后,乘警立即赶到2号车厢。经现场盘问检查,刘某承认躲进厕所吸烟的违法事实,并称自己认识到了错误,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乘警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移交南京南站派出所进一步处理。南京南站派出所给予刘某500元罚款的处罚,列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火车180天。

  “小聪明”吸烟被处罚

  8月17日,北京南开往上海虹桥G17次列车自北京南开车后,乘警接保洁员通报:13号车厢卫生间一名旅客吸烟,请求乘警、列车长前往处置。经工作,杨某承认了在厕所吸烟的违法事实。杨某交代为了不被发现,他刻意降低吐烟量,想着只要不触发列车烟雾报警就不会被发现,结果还是被工作人员发现了。乘警完善证据材料后,将杨某移交南京南站派出所处理。最终杨某被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