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车速较快,中重型货车随意变更车道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严重事故。“黄牌货车靠右”行车管理措施实施5个月以来,本市高速公路因货车违法变更车道造成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中重型货车靠右管理措施实施5个月

  6月3日上午11时许,一辆红色重型货车行至京津塘高速公路上行135公里处时,被巡查交警拦截查处:“这段高速公路按照规定你所驾驶的黄牌照车辆不允许占用一车道行驶,正常通行状态下不得借用左侧机动车道超车。”被交警拦下后驾驶人起初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高速交警随即进行了详细解释。

  为规范道路载货汽车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天津市境内高速公路行驶的中重型载货汽车,一律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电子眼与交警现场查处结合治理违法

  为了治理中重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在各条高速公路沿线增设了相关交通禁令标志,并使用设置在高速公路沿线的电子警察对违法货车进行24小时全天候抓拍取证。高速交警也加强了勤务部署,视频巡查、路面巡查、固定点位联勤联动,加大违法行车查处,全面规范高速公路货运机动车通行秩序。

  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高速支队不断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了高压严管态势,实现了“零发案、一上升、三下降”,即未发生因中重型载货汽车长期占用一车道而造成的死亡交通事故;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3%、死亡事故人数同比下降43%、交通事故总数同比下降9%。以京津塘高速公路为例,1990年部分路段开通后,于1993年实现全线通车,运行时间已达29年,该高速车道少、流量大,上路中重型载货汽车长期占用一车道成为管控难点。而近几个月以来,通过实施新管理措施,中重型货车在京津塘高速公路沿线“惹祸”的现象明显减少。

  中重型载货车上路如何靠右行驶?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货车驾驶人,在天津境内高速公路沿线驾驶中重型载货汽车行驶,须遵守以下3项规定:一是一律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施划专用车道的路段,与专用车道相邻的左侧车道为最右侧机动车道);二是在同向两条机动车道路段上行驶,禁止占用左侧机动车道行驶,一律在右侧机动车道依次行驶,正常通行状态下不得借用左侧机动车道超车;三是在同向三条机动车道(含)以上路段行驶,超车时在确保不影响相邻车道车辆正常通行情况下,可以借用相邻左侧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驶回原车道,禁止连续超车并长期占用左侧机动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