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公安交管部门同步实施《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交通管理,现已有约4.2万人在举报平台进行了实名注册。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根据近几日对市民举报图片、视频资料初步筛选情况,被举报较多的主要为“机动车跨压实线、导流线的”“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以及“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但审核合格率不高,主要原因在于“图片或视频中标注的违法地点不准确、边驾车边拍照、图片或视频中的号牌不清晰、违法行为认定不准确”等五方面。公安交管部门再次就违法举报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提醒。
3类违法被举报最多
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公安交管部门同步启动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措施,鼓励市民通过4种途径举报8种交通违法行为。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从市民上传举报情况来看,被举报的交通违法数量最多的依次是“机动车跨压实线、导流线的”“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以及“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针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本着对举报人和被举报车辆、驾驶人负责的原则,将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审核和查证。需等同期电子警察抓拍的照片审核后,民警开始对同时段的举报信息审核,如遇举报信息已被电子警察抓拍的,将不予采纳。公安交管部门对是否采纳及不予采纳的原因会反馈给举报人。
不合格原因集中五方面
公安交管部门介绍,从目前的初步筛选情况来看,市民上传的举报信息通过率不高,原因主要集中在五方面。一是举报的违法行为不准确,如举报范围是“逆向行驶”,但举报的图片显示为“城市道路停车”;举报范围是“遮挡号牌”,但举报的图片显示为“车辆未挂号牌”。二是举报的违法地点不准确,如举报“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但违法地点没有选择具体的高速公路名称,而是定位在所属的某村镇等行政区域。三是号牌不清楚,举报图片中号牌号码模糊、缺失不全。四是举报人是在驾车或有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照,如驾驶人不顾安全边开车边使用手机拍摄并上传违法。五是图片无法反映违法事实,如举报“加塞儿”,但举报的图片中只能反映出有车辆在其前方行驶,不能反映出“加塞儿”违法过程,或举报“压线”但图片中没有反映出“车辆压白实线”,导致无法认定被举报车辆驾驶人违法。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举报违法时,需进入“天津市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当场点击举报违法并上传图片。通过手机相册选取或者翻拍手机、行车记录仪画面信息均无法采用,同时确保不能驾车时使用手机拍照并上传举报照片。此外,还应选择准确的违法地点、所拍摄的照片应包含车辆车身、号牌及现场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能反映出违法情节的要素,并保持画面清晰便于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