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印发了《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将作为推进“证照分离”的改革试点,试点期为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据了解,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主要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

  根据该方案,直接取消行政审批后改为备案。凡对于监管责任大于审批责任的特定活动管理,采取“宽进严管”措施,直接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

  简化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暂时不能取消行政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

  根据该方案,天津还将大力培育发展行业组织、加强对特定活动行为的市场准入管理、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快建立审批监管信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

  2018年8月,天津市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天津市第二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出56项改革试点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表。此次公布的方案,内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商务、医疗卫生、农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领等13个领域的改革内容。并推出天津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表,共计56项。

  “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