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交管部门公布2019年第二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涉及1000余辆车1141条严重违法行为,车辆牌照号、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具体违法行为等信息已统一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开公示。

  至此,2017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已曝光了二十批涉及2万余辆车的24718条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通知要求,对于超速50%、醉驾等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记分、拘留等处罚外,还将对被处罚人姓名、车辆牌号、车辆所属企业等进行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小型汽车违法占比88%

  从违法车辆类型分析,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仍旧相对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1007条,占比88%;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57条。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857条,占比75%。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超速违法行为达557条,占比49%,其中有18辆车存在2次及以上“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牌照号为“冀B×××8M”的大型汽车分别于2019年1月27日、1月28日、1月30日、2月3日在津围公路沿线发生4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累计记48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86条,占比25%。

  13类违法纳入严重失信

  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包括“无证驾驶”84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2条;“肇事逃逸”44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35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28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24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0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8条;“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7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3条;“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1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1条;“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1条。

  交管部门提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13类严重交通违法将被进行公开公示,并被纳为严重失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对个人申请信用卡、经营贷款、职业准入以及企业市场准入、调整信用等级等社会信用类业务的申请和办理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