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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医保额度可跨年积累 住院报销起付调整

来源:渤海早报2016年7月15日【评论0条】字号:T|T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今年起,天津将从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保报策等10方面推出34项政策,提高医保在医改中的作用。昨天,市人力社保局总经济师高连欢就《意见》进行了权威解读。

  (1)优化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医保余额可买保险、大病提取

  《意见》规定,将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的70%按月划入社会保障卡,由参保人员自主用于补偿个人就医时自付的医疗费用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该规定10月起执行,共惠及405万人。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应先前往个人社保卡对应的开户行网点进行金融服务激活,方可进行提取。

  参保人员因患重病住院,年度内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未达到最高支付额度的(职工医保为5500元、居民医保为3000元),差额部分可转移到本人以后年度的住院最高支付额度中(职工医保为35万元、居民医保为18万元),并逐年累加计算,只增不减。此外,自2017年起,职工和居民医保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确定为65%和50%。

  (2)大病保险将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 特种药品纳入支付范围

  《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全部入大病保障范围。在现有保障体系基础上,针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疾病、罕见病,实行病种付费,通过谈判等方式,将特种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建立精准保障制度。同时探索利用部分基金结余,托底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减少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目前,本市在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海洋石油总医院等6家二级医院、南开区向阳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6家社区医院和天津医药集团马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家医疗集团,已经试行了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覆盖人数近万人。

  (3)调整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

  目前,天津市职工医保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是800元、1100元、1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分别是270元、350元、500元。《意见》规定,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未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未超过2500元的,次年患病住院时,第一次住院起付线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收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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