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受邀走进中北镇政府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讲活动,旨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各界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坚决保护好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中北镇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村居党组织书记及政法系统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经侦总队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以《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范及处置》为题,结合经侦工作实战和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了不法分子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的过程及深层套路,深刻揭露了生活中常见、多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本质特征和表现形式,详细讲解了相关预警、识别和防范知识。

  此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能够帮助大家进一步认清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手段、掌握相关的防范知识,会后,要将学习收获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全力提升辖区群众主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合力防范的社会氛围。

  天津经侦提示您,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募集资金的,务必提高警惕、仔细辨别:

  第一种情形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第二种情形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第三种情形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第四种情形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第五种情形

  以零风险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第六种情形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第七种情形

  以“零风险高收益”投资理财等为广告宣传噱头的;

  第八种情形

  以组织免费考察、旅游、讲座、保健等方式招揽群众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