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地来津务工妇女骑电动车违章驮人,与出租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事发后,被驮带的人、出租车司机父子和该妇女纷纷起诉。就这样,一次违章引发了四个官司。2月27日,河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将这一系列案件的最后一笔执行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外地来津务工妇女王某此前在一家饭店打工,从事配菜等工作。2016年的一天下班后,王某要骑电动自行车回家,一名同事想让她捎两步儿。王某不好推辞,就让这名同事坐在了自己电动自行车后面。就这样,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驮着同事在马路上行驶着。

  在经过一个路口时,一辆出租汽车撞在了王某电动自行车的后面,造成王某和其同事严重受伤,王某进行了植皮手术。

  经交管部门认定,出租车司机和王某在此次事故中负相应责任。从此之后,当事三方就转着圈儿地打起了官司。先是同事将王某起诉了,要求赔偿。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其同事4万余元。出租车司机父子也分别把王某告了,理由时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章驮人,造成事故发生。他们父子是该出租车登记的司机,因此要求王某赔偿他们停运费用。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出租车司机父子1万余元。王某也把出租车司机给告了,法院最终判决出租车司机赔偿王某近9万元。扣除保险公司已理赔数额和王某同意折抵的数额,出租车司机还需承担4万余元。经案件承办人多次做工作,释法明理,出租车司机于今年2月26日给付全部剩余款项,本案执行完毕。27日上午,在河北区法院的法庭里,法官耐心地询问了相关情况,然后在履行手续后,将这4万余元钱交到了王某丈夫的手中。王某的丈夫将钱装进袋子里后,对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由衷感谢。王某的丈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后,王某受伤严重,至今还在家休养。她这次违章给多方造成麻烦,可谓教训深刻。(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