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天津二中院组织召开“执行无忧 悬赏保险项目启动”新闻发布会,与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合作,在全市法院首推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在新闻发布会现场,申请执行人与人保公司签订了京津冀地区执行悬赏保险合同第一单。

  执行悬赏保险机制是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通常只需缴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即可投保。经举报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被法院实际控制或者财产执行到位,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为保证悬赏工作顺利实施,天津二中院还修订了悬赏令适用及悬赏保险办法,明确内部审批流程,确保执行保险稳步有序推进。

  二中院此次在全市首推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动用社会力量,形成对法院查人、找物的有力补充,大幅减少申请执行人成本支出,促进执行悬赏更加公开透明,增加了执行悬赏的信息发布渠道,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心理震慑,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提高了执行质效,为破解执行难题再添新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