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来自甘肃的打工者吕文丽在河西法院拿到4000元司法救助金后,对该院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当天,河西法院召开了采用司法救助解决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及对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采用司法救助进行救济的情况。会后,院方又召开了司法救助款现场发放会,对10件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

  2016年,全国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自当年5月1日开始,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力争在一年内基本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并分清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性质。遇到执行难,坚决予以执行,遇到执行不能,则视申请人的情况,给予司法救助。河西法院以“素质能力、信息技术、机制建设、理性宣传”为关键点,使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涉民生案件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河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包括:

  开辟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绿色通道”。区法院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处置,总结运用“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第一时间完成财产查控,第一时间传唤当事人谈话”的“三个第一时间”工作方法,大大缩短执行期限。如,王某申请执行子女抚养费一案,从立案到领取执行款仅用了9天时间。

  组建专门执行团队。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庭长挂帅办理涉民生案件,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成立专项小组,承办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处理,特事特办,打造勇挑重担、能打硬仗的执行铁军。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区法院执行局整合执行资源,打出执行“组合拳”,努力解决查人找物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网络查控力度,强化失信曝光惩戒,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用足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方式,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2016年到目前,河西法院共办理各类涉民生执行案件719件,执行到位834.98万元,用看得见的公平正义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在破解“执行难”之后,河西法院执行局认真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界限。他们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进行查询,并结合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穷尽措施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而一些下岗职工、在押犯人、贫困农民等成为被执行人时,或有些法人和其他组织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等,早已成为“僵尸”企业,没有履行能力,这类案件往往无法执行到位,属于“执行不能”。

  为加强和规范审判执行中困难群众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河西法院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制定司法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对案件受理、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经费保障、资金发放等进行规定。对于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而申请人生活又处于急迫困难、符合救助条件,本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原则,区法院执行局采用司法救助予以救济,落实司法救助“六个统一”的“天津经验”,传递司法温暖,加强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次集中发放司法救助款的执行案件,全部为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

  下一步,河西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气概和“甩开膀子、迈开步子”的干劲,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强财产查控,提高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区法院还将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执行当事人积极救助,下好司法救助这盘棋,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稿源:天津日报 记者 杨波 通讯员 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