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领导“关于选择若干地方分析工伤事故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估,如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到其他地区或全国层面”批示精神,日前国家人社部工伤保险司下发通知,选择天津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中山市共5个城市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试点。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底,利用三年时间,选择本地区工伤多发的行业、工种、岗位等作为专项试点的重点,持续采取宣传、培训等工伤预防措施,并对试点开展前,试点过程中工伤预防有关情况做好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跟踪预防项目实施效果,每年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人社部工伤保险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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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共计50余家,2009年国家人社部确定广东、海南、河南3省的11个城市为第一批工伤预防试点地区,2013年以来又新增了40余家。目前国家人社部正在总结各地试点以来取得的经验,会同国家财政部、卫计委、安监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即将在全国层面正式启动工伤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