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主要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随着气温升高,很多人选择到商场购物乘凉,形成了夏季人流高峰和动态火灾隐患高峰。市消防部门提示,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要做到七个落实。

  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在本单位建立起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不少于2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值班记录和设备检查记录完成,值班人员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单位落实每天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落实消防设施保养维护制度

  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落实消防培训演练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单位员工“四个能力”。